2018年1月26日 星期五

幸福路上

沉浮在報告海中之際總惦記著結束後要去看電影,看完離開電影院的時候卻接到阿公離開了的消息,是寫完報告當晚走的。彷彿像電影裡一樣,阿公離開了仍然讓在人間的孫女一點一滴地理解幸福是什麼。幸福是大家坐在一起聊聊生活自在地笑,幸福是被欺負了家人義無反顧地保護,幸福是記得彼此在生命中碰撞的樣子,這兩個禮拜的感受是如此。

待在靈堂前面聊天時,媽媽對鄰居說我活在自己的世界裡。確實如此。如果不活在自己的世界裡,踏太外面反而快失去自己呢。但是不踏出來,又太故步自封了,只好進進又退退,退退又進進。外面的世界好大,自己的也是,好像怎麼探索都探索不完,就放任自己四處碰撞,別太受傷就好。有時候碰碰撞撞的,好像又更愛了,愛身邊的人,愛這個世界,還有愛自己。

其實誰不是這樣呢,電影裡的林淑琪不也是這樣嗎?

小學曾在國語日報上過語言表達課程,差不多是那段時間開始,我才從潤飾媽媽捉刀的作文,漸漸轉換到自己的作文自己寫。也差不多是那個時期開始,盡情地練習著用各種形式書寫自己的想法,直至今日都是如此。然而我一直都不擅於說話,與人對談喜歡傳訊息,與人深交喜歡寫信,與人爭論喜歡打筆戰,即使沒有成為一個擅於耕耘文字的人,對我來說,寫字仍然比說話清楚容易許多。

現在回想大概是表達能力發展的過程當中,說話的部分被侷限了,大人叫囝仔人有耳無嘴,囝仔人長大了也就不愛說話,只愛寫字,寫字是我表達的出口。能靠寫字解決的,就不要說話,非得說話的時候才勉強出聲,但也勉強得沒幾個人聽得下去。在這個世界上不會寫字倒也沒什麼,不會說話倒是很吃虧,光是成長過程大大小小的口頭報告與面試就吃虧得不得了。話雖如此,真正吃虧的還是不明瞭自己的優勢、不懂得如何推廣運用自己的優勢,否則寫字多少也能補足的。

是不是足夠認識自己就能幸福了呢?我不知道,但不夠認識自己還真不幸福,為了幸福,我正在認識自己的路上碰撞著,不碰撞就不能明白,大概是一款不打不相識的概念。該踏出家門多多與人相識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