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7月8日 星期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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爹娘給的生活費是固定的。

大學生錢不多,時間最多。休學而且不用賺錢養活自己的更多。每次聽到哪個誰誰誰喊沒錢去幹嘛,倒不一定是玩樂,也許是需要錢去投資自己額外地進修,也許是需要錢去做個特別企劃在學生時代留下個不錯的作品與回憶。但總之,每次聽到哪個誰誰誰喊沒錢去幹嘛,總會有另一股聲音說:「自己去打工賺經費啊」。

沒錯沒錯,自己的經費自己賺,但我每次都會好質疑,自己打工賺的錢真的可以花嗎?打工賺的錢拿來花不就是入不敷出養成計畫嗎(不是絕對啦但很容易不知不覺就...),家裡給的生活費說實在不曾少過,打工賺的錢當然是額外的,習慣拿額外的收入支出,不就習慣了額外的支出?何況其實我們當中很多人都還在背學貸啊...打工三四年存下來應該也不無小補吧。

說穿了其實只要不把打工錢拿去日常食衣住行娛樂就可以了吧,把這些錢集中在投資自己,但真的能做到,真的能區分嗎?唉,我對自己沒把握。我連代買票券都會把自己搞到快破產,真希望可以跟大家收代買手續費(但真的有一次因為沒零錢找,外國人表哥豪爽地說不用找了,於是後面每個人都多付錢,這...根本意外之財啊...,真的感謝那幾位朋友的隨和及體諒)。

爹娘給的生活費是固定的。
如果我們從此像松浦彌太郎所說的:「不再為錢煩惱」(亂扯)(只好去把書再拿出來看一次)
希望自己真的能學會好好地理財呀!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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